加州代孕是合法的, 早在1993年,加州就通过相关法律允许代孕 ,加州是美国最早一批使代孕合法化的州之一,其代孕相关法规在不断完善和发展. 到2013年,加州的法律允许几乎所有情况的商业代孕,包括已婚及未婚的异性和同性情侣,且允许委托代孕的预期父母在孩子出生前申请法院指令,明确孩子的监护权归属.
加州法律规定代孕必须签订合同,且合同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,包括代孕母亲的报酬、医疗费用的承担、双方的责任等,在胚胎移植前,该合同必须创建、签署并公证. 代孕过程中,委托父母和代孕母亲都需要有自己的法律代表,不能共享律师,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.
在亲子关系认定方面,在加州,无论委托父母的婚姻状况、性取向、是否与孩子有遗传关系以及代孕的医疗需求如何,只要代孕过程的任何一部分发生在加州,委托父母就可以在孩子出生前获得法院的预出生令,确立其父母身份,孩子出生后,预出生令即生效.
代孕分为传统式和妊娠式两种,在加州传统代孕虽未被明确列为非法,但因伦理道德问题通常不被鼓励,而妊娠式代孕则更为普遍和受欢迎. 对于因自身健康问题无法生育的夫妻、单身人士或同性伴侣来说,代孕提供了拥有自己孩子的机会,满足了生育愿望.